在选定仲裁委员会时,如果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,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一个,但是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,仲裁协议就会无效;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,也就是说,仲裁委员会一旦做出裁决,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想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...
2021-11-20
万邦讯》,HKIAC副秘书长兼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杨玲博士在本次活动中作《跨境仲裁条款:起草与谈判的核心要点》专题演讲,本期推文为演讲的要点,感谢作者授权,感谢曾妍整理,现分享给大家!中国法作为实体法在HKIAC的适用增加,与中...
2021-11-21